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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刊发高县党建带团建经验

近日,《宜宾青年》第57期以《体系化推进 规范化实施》为题报道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经验。

自市委《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的意见》下发后,高县积极推动贯彻落实,迅速以县委名义出台《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从基层组织、干部队伍、活动载体、体制机制等方面作了明确和细化。根据市委、县委文件精神,高县迅速调整充实了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分管和联系共青团工作的县委、政府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目标办等1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党建带团建工作中的职责。及时组织召开县党建带团建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等相关工作,使领导小组运行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县级成员单位和乡镇分别制定了《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各项考核指标,针对党建带团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其考核结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作为有关表彰奖励的依据。同时,乡镇的考核结果还与乡镇团委专项工作经费挂钩。为促进对乡镇团委每年3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的规范化管理,最大化发挥效益,高县率先制定并实施了《高县乡镇团委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和团县委联合制定,对专项经费的管理模式、用途范围、审批程序、资金监督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管理办法》明确,县财政负责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团县委负责对专项经费进行管理、审核和考核评估。

近年来,高县高度重视“党建带团建”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新思路,逐步形成了“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发展”的工作格局,促进了该县党建工作和共青团事业的共同发展。

作者:团委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55    更新时间:2013-10-10 文章录入:团委办    责任编辑:团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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