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关工委,县关工委成员单位:
“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志愿者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们长期致力于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高度关注对下一代的培养和教育,充分发挥他们的参与热情,组织、发动他们积极参与“网吧”义务监督,维护网络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市文化局、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团市委关于开展“五老”志愿者义务监督“网吧”活动的通知(宜文办发〔2006〕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网络文化市场实际,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五老”志愿者义务监督“网吧”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全面开展“五老”志愿者义务监督“网吧”活动,对“网吧”经营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举报,对在“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从而规范“网吧”环境,使未成年人远离不良思想侵蚀。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拓展教育渠道,促进未成年人、老年人共同正确认识网络,学会正确运用网络,帮助未成年人养成健康上网行为习惯,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把未成年人培养成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
二、活动内容
㈠常规化监督
成立“五老”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队(组),采取配合执法部门共同检查、队(组)定期检查、个人不定期检查与寒暑假、节假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网吧”进行义务监督,并形成长效义务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从而实现遏制“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㈡宣讲法规条例
1、组织“五老”志愿者向“网吧”业主宣讲《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和各地对“网吧”专项治理的相关法规。向“网吧”业主宣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他们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2、以发生在未成年人当中的典型个案为题材,组织“五老”志愿者和有关专家向未成年人宣讲网络暴力游戏、网络色情、网上聊天等庸俗内容对他们成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引导他们自觉远离不良网络内容的侵害。
3、组织网络科技工作者深入学校举办互联网知识讲座,让学生了解互联网知识,了解我国当前网络科技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增强他们为国家建设发展学习网络知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㈢防沉迷心理救助
组织心理医生和相关专业人士深入学校、社区对个别沉溺于虚拟网络世界中的未成年人实施心理救助,以科学的心理疏导方式帮助他们脱离网瘾,恢复身心健康,使之正常生活、学习。
㈣调查研究
围绕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主题,在对“网吧”义务监督过程中,以创新的思维深刻分析如何科学有效地管理“网吧”,如何保证“网吧”行业健康有序的运营,为有关部门教育未成年人、科学管理“网吧”提供决策参考。
三、工作职责
㈠县关工委:组织、发动“五老”志愿者参加“网吧”义务监督;配合县文体局开展“网吧”监督活动;关工委办公室负责本项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
㈡县文体和旅游局:动员“网吧”经营者自觉接受义务监督员的监督;提供义务监督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
㈢县文明办:负责此次活动的协调及宣传。
㈣团县委:倡导青少年养成健康上网习惯,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做好服务工作。
四、活动安排
1、县文体局、关工委发动“五老”志愿者积极投身参与“网吧”义务监督活动,按照文江、庆符两镇各聘请5名“五老”志愿者,其他镇分别聘请3名,乡分别聘请2名的标准,组建“五老”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队(组)。
2、组织义务监督员深入学习工作职责及细则,学习国家和相关部门对“网吧”管理的法规、政策。
3、举办老年志愿者网络知识学习班
4、授旗、颁证:向“网吧”义务监督队(组)授旗,向“网吧”义务监督员代表颁证。
5、适时开展评选表彰“五老”义务监督员标兵活动。
五、有关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深入领会这次活动对于优化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㈡协同配合,积极参与。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密切合作,切实作好监督、教育、救助、调研等方面的工作。
㈢精心部署,广泛动员。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调动广大“五老”志愿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各乡镇请于3月27日前将《高县“五老”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员注册登记表》,并另附监督员彩色寸照一张报县关工委办公室。(照片背面请注明监督员姓名)
㈣加强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扩大舆论影响,形成全社会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1、高县“五老”志愿者义务监督“网吧”工作办法;
2、《高县“五老”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员注册登记表》;
3、《高县“五老”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巡视基本情况登记表》。
高县关工委 高县文体和旅游局
高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高县县委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1:
高县“五老”志愿者义务监督“网吧”工作办法
义务监督员聘请条件:
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热爱文化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自愿义务从事“网吧”监督工作的“五老”同志。
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1、监督“网吧”经营行为,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2、积极宣传国家关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法规政策。
3、对未成年人进行科学疏导和耐心教育,对沉迷于网络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救助,引导他们健康上网、文明上网。
4、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对“网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研,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义务监督员监督范围:
1、网吧违规接纳18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
2、网吧超时经营
3、网吧经营违规游戏
4、未经允许设立的黑网吧
5、距中小学校周边不足200米的网吧
6、网吧内制造、传播反动、淫秽等不良信息行为
7、网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8、收集对加强和改进网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义务监督员工作流程:
义务监督员进入网吧巡视,若发现网吧有违规经营行为应予以提出;将巡视情况详细记载于巡视情况登记表并及时反馈给县文体局;定期汇总巡视情况报告给当地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