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关于《第六届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公益活动的通知》发出后,截至6月底止已到帐捐款的乡镇、单位、个人如下:
组织部、扶贫移民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社局、气象局、公安局、矿检总站、质监局、政府中心、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史志办、大窝镇、羊田乡、党校、妇联、食品药品监管局、来复镇、招商引资局、水务局、趱滩乡、审计局、司法局、四烈乡、经信局、残联、罗润乡、旅游局、焦村镇、检察院、月江镇、团县委、教育局、王中第。
高考录取在即。希望尚未捐款的乡镇、单位和已经捐款但没有按文件要求捐的单位,按照“一日捐”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捐一天办公费;职工个人捐一天工资(基本工资)收入;企业捐一天利润”,尽快将爱心款捐到县栋梁办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县委)。
按市、县两级要求,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计0.5分。
高县栋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