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高县青年网 >> 文章中心 >> 党建带团建 >> 正文
 
 

关于印发《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高团建办〔2013〕2号

各乡镇党委,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党建带团建工作,根据《中共高县县委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的意见》(高委〔20138号)文件精神,经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将《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指标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办法

 

 

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614


附件1

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努力形成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机制,根据《中共高县县委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的意见》(高委〔20138号)和《中共高县县委办公室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高办〔2013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在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团建办)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 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与内容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党委,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带团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

(一)基础工作

1、乡镇党委:成立乡镇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党建带团建领导责任,及时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按照《中共高县县委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的意见》(高委20138号)精神,保障乡镇团的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乡镇召开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1次以上,研究本地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本地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的内容之一

2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党建带团建领导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和信息员;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内党建带团建各项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将本单位、本系统涉及的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重点工作

1、乡镇党委:

1)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团员队伍建设和推优工作,把推优入党纳入党员发展工作规划,把共青团荐才工作纳入选拔青年人才总体规划。巩固传统领域基层团建,加大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等传统领域团建工作,深化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加大新兴领域团建力度,探索推进非层级化的组织载体,加大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社会组织团组织和驻外团组织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团的阵地建设,保障基层团组织工作和活动阵地需要,把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统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团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团干部选拔标准和任职年龄要求,从优选拔配备团干部,班子结构合理,按规定及时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好团干部待遇。加强团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做好上级团干部调训和本级团干部培训工作,采取上挂下派等方式加强对团干部的锻炼和考验。重视团干部转岗严格执行团干部任职最高年限的规定,团组织按期换届。在调整同级团组织负责人时,先征求上一级团组织的意见。建立团干部年度考核制度。

3)强化活动载体建设。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重视青少年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每年为团员青年上1次党课、做1次形势报告;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明显;高度重视少先队建设。党委要为团组织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创造条件,支持团组织深入实施“青”字号品牌活动,全面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共青团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发挥共青团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留守学生(儿童)、流浪乞讨青少年教育帮助等工作上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完善相关联席会议、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信息报送和总结评比等制度。建立健全青年志愿者纳新、培训、注册、评价、激励机制,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和专业化。

2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中共高县县委办公室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高办〔201321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本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日常工作

1、乡镇党委:按县团建办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和党建带团建工作信息,工作信息每年不少于4条。

2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县团建办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和党建带团建工作信息,工作信息每年不少于2条。县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按时参加县领导小组会议、联络员会议。

第三章考核的组织与结果运用

第五条 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内容及有关数据的起迄时间为上年1130日至当年1129日。

第六条 每年12月对上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党委各成员单位每年1130日前向县团建办报送考核相关材料。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工作总结、《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县团建办负责收集汇总考核情况,报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七条 党建带团建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情况作为县领导小组有关表彰奖励的依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四章    

第八条 本办法由县团建办负责解释。

 

 

 


附件2

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单位(盖章):                                     自评总分:

项目

     

自查分

备注

基础

日常

工作

50分)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和信息员,人员变动及时告知县团建办(8分)

 

 

2、把党建带团建纳入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推进《中共高县县委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的意见》(高委[2013]8号)的贯彻落实(10分)

 

3、党建带团建工作计划、活动、会议、文件等资料及时、规范整理归档(8分)

 

4、及时报送党建带团建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信息,工作信息每年不少于2条(8分)

 

5、按时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8分)

 

6、完成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8分)

 

重点

工作

50分)

7、对照《中共高县县委办公室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高办〔201321号)履行工作职责,建立长效机制。(30分)

 

 

8、组织指导下属单位、对应的乡镇部门开展党建带团建工作,建立领导和部门联系点,落实团的工作经费,积极选树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解决实际问题。(20分)

 

加分

项目

9、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被县级以上媒体报道,或被中央、省、市级有关刊物采用,或被县级及以上领导书面批示肯定的,酌情加分。

10、承接(办)全省、全市性与党建带团建工作有关的专题会议、活动的,酌情加分。

注:同一项工作不累计加分;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附件3

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

(乡镇党委)

单位(盖章):                                                 自评总分:

项目

     

自评分

备注

基础

日常

工作

(45)

机制

建设

15分)

1、成立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成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档案管理规范,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3)

 

 

2、明确一位党委班子成员分管共青团工作,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每年听取并研究团的工作不少于1(3)

 

3、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的内容之一。(3)

 

4、根据《中共高县县委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的意见》(高委[2013]8号),制定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的贯彻实施意见并推进落实(3分)

 

5、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和团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谈心谈话1次。 (1)

 

6、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每年不少于4条(2分)

 

 

经费

保障

30分)

7、保障团组织工作经费专款专用,每年用于共青团工作经费不少于3万元。 (12)

 

 

8、落实乡镇团委书记(常务副书记)中层干部待遇。(9)

 

9、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参照村(社区)民兵连长、妇女主任报酬的标准落实待遇。(9)

 

重点工作

(55)

组织建设

15分)

10、巩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传统领域团建工作,深化乡镇团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团组织体系。(3分)

 

 

11、把推优入党纳入党员发展工作规划,把共青团荐才工作纳入选拔青年人才总体规划,落实推优入党有关规定,发展团员入党经团组织推优入党达100%以上。(3分)

 

12、支持团组织积极探索团建新模式,加大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社会组织团组织和驻外团组织建设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在专业合作社和产业链上建团。(3分)

 

13、党组织活动场所向团员青年开放,共享党性教育基地、党团员服务中心、党团员志愿服务站等阵地;村级团组织要有一块牌子、一张桌子、一套制度。(3分)

 

14、把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团组织加强青少年服务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阵地建设。(3分)

 

队伍建设

20分)

15、团组织正、副书记出现缺额时,原则上应在1个月之内配齐。(3分)

 

 

16、团组织班子年龄、性别结构合理,班子成员不能全部为男性或者全部为女性。(3分)

 

17、乡镇团委书记优先由党政班子中的年轻干部兼任,无适合人选应从具有公务员身份30岁左右的优秀干部中选任。新任职团委书记、副书记必须是党员或团员,一般应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分)

 

18、严格执行团干部任职年龄规定,乡镇团委书记最高在职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村(社区)要推行35岁以下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或在优秀青年中选配团组织书记。(3分)

 

19、重视少先队建设,积极指导和支持学校少先队工作。(2分)

 

20、在调整同级团组织负责人时,党组织要先征求上一级团组织的意见。(3分)

 

21、做好上级团组织团干部调训和本级团干部培训工作,采取上挂下派等方式加强对团干部的锻炼和考验。(3分)

 

 

职能建设

20分)

22、支持共青团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给团员青年上1次党课、做1次形势报告,参加1次以上团的活动;鼓励共青团组织用微博、QQ群、手机报等网络新媒体开展活动,督促共青团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倡导各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6分)

 

 

23、支持共青团参与经济建设工作,给团组织交任务、压担子、搭平台,为共青团深化创新字号品牌活动,全面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等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持。(7分)

 

24、支持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支持共青团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留守学生(儿童)、流浪乞讨青少年教育帮助等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完善相关联席会议、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信息报送和总结评比等制度;支持青年志愿服务工作。(7分)

 

加分

项目

25、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被县级以上媒体报道,或被中央、省级、市级有关刊物采用,或被县及以上领导书面批示肯定的,酌情加分。

26、承接(办)全市、全县性与党建带团建工作有关的专题会议、活动的,酌情加分。

注:同一项工作不累计加分;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高县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614日印发

作者:团县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90    更新时间:2013-08-18 文章录入:团委办    责任编辑:团委办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Copyright 2012 YiBi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共青团高县县委 地址:高县庆符镇硕勋路341号 邮编645154
    联系电话(传真):0831-5583429 电子邮箱:ybgxtxw@163.com
    ICP备案:蜀ICP备13010615号 管理登录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