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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针对青少年特点,深入开展理想、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实施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

三、依托社区、学校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充实青少年的精神生活。

四、加强社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作用。

五、树立青少年先进典型,通过典型激励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

六、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能力以及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能力。

七、联合有关部门,做好边缘青少年和闲散青少年等群体的管理、教育工作。

八、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青少年文明社区”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九、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与黄、赌、毒现象作坚决斗争。

 

 

 

 

作者:团县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80    更新时间:2013-08-19 文章录入:团委办    责任编辑:团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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